个案研究的本质与概括意义(理论外推逻辑) - 风笑天
节选出处:风笑天著《社会研究方法》(第六版·数字教材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第十四章“个案研究”。---
第一节 个案研究的概念与类型
一、个案与个案研究
个案
为了更好地理解个案研究,首先需要对个案进行一定的说明。什么是个案?个案(case)也称为案例,是法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学科中普遍使用的一个概念。对于个案,有的学者给出的定义是“一个有界限的系统”③,也有学者进一步解释,个案是“在一个有界限的范围内发生的某种现象”。根据这种定义,“个案可以是个人、角色、小型群体、组织、社区、国家,也可以是决策、政策、过程、小的事件或大的事件,还可以有其他的可能性”④。在实际社会研究中,最为常见的个案往往是特定的个人、某一群体(比如家庭)、某一组织(比如学校、企业、医院)或者是某一社区(比如城市、乡镇、街道、村庄)。在政治学中,个案也常常是一个国家。当然,根据研究问题的不同,社会研究中的个案也可能是一段经历、一个过程、一项政策、一个事件或社会生活的任何其他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在个案的这种定义中,“有界限”是重要的界定。它强调个案是发生在特定时间和地点的现象。它使得我们能够区分这些个案是什么,以及不是什么。另外,由于许多个案本身又是由不同层次或不同部分组成的,比如作为一个具体个案的企业中还包括厂长、经理、主任等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不同职称的技术人员以及不同资历和经验的普通工人等等;因此,要注意区分那种整体性的个案与那种由多个层次或多个部分组成的个案。也正因为如此,有的研究者采用“整体性的”和“嵌入性的”这两个概念来表达作为整体的个案与由不同层次、不同部分组成的个案之间的差异。 在对整体性个案的研究中,收集信息时所用的变量与对嵌入性个案进行研究时所用的变量是不同的。比如,将一个企业作为整体性个案来研究时,所用的变量往往只涉及企业的规模、所有制、产业类型、结构、企业文化、核心竞争力等等。而当将这个企业作为一个多层级、多部分的个案来研究时,我们就可以进一步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普通工人那里获得有关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价值观念、工作态度、奉献精神等等更广泛、更丰富的信息和资料,对个案整体的描述和分析将会更全面。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一个良好的个案研究设计会避免只检验部分组成元素,它会通过广泛收集多个层面的信息来构建个案画面。与任何组成元素所能告诉我们的信息相比,最终的个案研究会告诉我们更多性质不同的信息”①。与此相对应的是,个案研究中,研究者往往需要针对不同的构成要素采取多种不同的研究方式来收集描述社会生活丰富性所需要的各种来源的资料。
个案研究
再来看看个案研究(case studies,也称为案例研究)的定义。对个案研究的概念进行定义似乎比较容易。让我们先来看看几位学者的定义。澳大利亚学者潘奇(Punch)教授认为,所谓个案研究,就是“使用任何合适的方法和资料,对一个(或少数几个)案例进行详细的研究。个案研究也许有许多特定的研究目的和研究问题,但其最一般的目标是对那个个案达到尽可能充分的理解”②。也有学者以更为简明扼要的方式对个案研究进行了如下界定:“个案研究是对具体‘单位’的深入研究。这里所谓的‘单位’可能是个人、组织、事件、节目或社区。”③还有学者则认为,个案研究就是“考察少数个案本身的诸多特征”④。而在一本《现代社会学词典》中,个案研究的定义是:“一种通过对单独个案的彻底分析来研究社会现象的方法。”“它收集与个案相关的所有资料,并以个案为单位将所有有价值的资料组织起来。通过将各种事实与单独的个案相联系,个案研究方法使得所研究的资料具有一种整体的性质。它也提供了一个深入分析其他方法常常忽略的许多特殊细节的机会。”① 虽然不同学者对个案研究的定义并不完全相同,但这些定义中依然存在着一些相同的内容。正是这些相同的内容揭示出个案研究的一些本质的特征和内涵,即个案研究是对一个特定的个案,比如一个个人、一户家庭、一个小群体、一个工厂、一所学校、一个社区、一件事件、一种社会产物所进行的深入全面的研究。个案研究的方式对于深入实地研究一个特定的单位或者是为着比较的目的而研究几个单位来说特别有用。因此,这种方式在社会科学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然,在个案的单位不同时,它所采取的具体方式会有所不同。比如,对一个个人的研究,除了一般的观察、访谈外,还经常采用个人生活史的方式。同样,对一户家庭的研究与对一所学校的研究或对一个小镇的研究所采用的方式也不会完全一样。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对个案研究有着不同的理解。有的将其看作一种研究方法(method),也有的将其看作一种研究方式(approach)或者一种研究策略(strategy),还有的将其看作一种研究设计(design)或者研究风格(style)。② 当我们对个案研究了解越多,实际做个案研究越多,对这些不同理解的认识也就会越深刻。
二、个案研究的类型
个案研究在不同学科中的发展和运用,带来了对个案研究的不同考虑以及具体应用中基于不同视角的差异。这种差异也体现在对个案研究的分类上。根据有的学者的总结,个案研究共有九种不同的分类。 $^{③}$ 除了上述介绍过的“整体性的”个案研究和“嵌入性的”个案研究这种分类外,还有学者如罗伯特·K. 殷提出的探索性个案研究、描述性个案研究、解释性个案研究的分类等。 $^{④}$ 而应用最为广泛的则是斯达克(Stake)提出的分类。其将个案研究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即内在的个案研究、工具性的个案研究以及集体性的(或多个)个案研究。 $^{⑤}$ 所谓 “内在的个案研究”,就是 “对特定的个人、组织或事件进行的深度描述,是为了了解该特定案例,重点不在于归纳概括”。这即是说,内在的个案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对特定个案有深入的了解,即使它同时也能对某种现象的可能原因提供一些理解。换句话说,内在的个案研究所关注的重点在于特定个案的所有特质,其目标主要不是做出超越个案的概括,也不是试图建立有关这一类现象的理论。 所谓 “工具性的个案研究”,则指的 “是为了洞察某个问题,或是为了形成、完善或修改某些理论解释而开展的个案研究。开展这种研究是为了理解一些比特定个案更具一般性的内容。获得对现象或事件的理解,比具体的个案本身更为重要”。简言之,工具性的个案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形成对现象的理论解释。它更看重对一类现象的理解,而不仅仅是对特定个案的理解。当然,它也可以帮助研究者找出适用于其他时间和地点的解释。 而所谓 “集体性的个案研究”,也称作 “比较的个案研究”,它涉及 “对两个或多个案例进行广泛的研究”。“研究多个个案时,主要目的是为了比较性地理解现象或事件,而且很多时候,研究目的是工具性的,而不是内在的。” 这即是说,集体性的个案研究力图通过对不止一个个案的详细研究,比较它们的相似点和差异点,并从中归纳出可以理解一类现象的理论解释。 与个案研究的类型有关的还有单个案研究与多个案研究以及个案研究与跨个案研究的区分问题。单个案研究就是只关注一个个案,只对一个个案进行研究;而多个案研究则在同一研究中包含两个及以上的个案,即对两个及以上(通常不超过10个)的少数几个个案进行研究。这两种研究都属于个案研究的类型。但跨个案研究,则通常指的是对很多个个案(至少大于30个)进行的研究。它已经不属于个案研究,而是属于定量研究了。有学者认为,虽然“案例研究与跨案例研究之间的区别是一个程度问题。案例越少,对它们所作的研究就越深入,这项工作也越符合‘案例研究’的称谓”,但“所有的经验研究都可以被划分为要么是个案研究(由一个或少数案例构成),要么是跨案例研究(由很多案例构成)”①。 关于个案研究的类型,还有一点需要稍作说明。这就是当研究的个案是一个社区时,通常又称为社区研究(community study)。社区是人们在社会中赖以生存的一种重要形式,同时社区也是构建整个社会的一种重要单位。它与人们的社会生活以及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而,社区研究越来越成为社会研究中的一个热点。社区研究的方式也为众多的社会研究者所熟悉和采用。在社区研究中,研究者通常对一个具体的社区,比如一个村庄、一个街道或者一座城市,采用参与观察、访谈以及收集当地现有文献等方式来收集资料。而且,研究者通常要在该社区中生活一段时间(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参与当地人的社会生活。西方社会学早期研究中,采用社区研究方式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林德夫妇在美国印第安纳州曼西所做的“中镇”研究。在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做的“江村研究”,则是采用社区研究方式的另一个典范。
三、与个案研究有关的几种定性研究方式
仅从定义上看,似乎个案研究方式与实地研究以及参与观察、民族志并无多大联系,但实际上,由于许多著名的个案研究(如《街角社会》《塔利的角落》等)都是采用实地研究或者是参与观察、民族志进行的。或者说,许多著名的实地研究、参与观察、民族志的研究对象都是一个单独的个案,因而造成了个案研究方式与这些方式之间的紧密联系。巴比教授关于实地研究的定义中也涉及实地研究与参与观察和个案研究之间的关系问题。在巴比教授看来,实地研究可以说就是参与观察与个案研究的统称。笔者的理解是,如果从研究的特征和方式特别是从资料收集方法的角度来看,实地研究更多指的是参与观察,而如果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实地研究则较多采用的是个案研究。因此,也可以说,实地研究就是将参与观察的方式应用在对一个(或有限的几个)个案所进行的研究中。
对于个案研究与实地研究,特别是与参与观察、深度访谈、民族志等方式之间的关系问题,德沃斯教授也指出,“个案研究经常被等同于定性方法,尤其是参与式观察法和非结构化的深度访谈法。毫无疑问,这种判断部分是由于一些早期的、具有影响力的个案研究(如《街角社会》和《中镇》)采用了参与式观察法。与此类似,社会人类学中的大多数民族志个案研究也采用了参与式观察法,因而民族志和个案研究有时也被看做是一回事。在其他情况下,个案研究也被等同于非结构化的深度访谈”。然而,“假如我们把个案研究与某一种特殊的资料收集方法等同起来,那我们就误解了个案研究设计”①。应该认识到,尽管在具体操作上个案研究与这几种方式有些相似,但个案研究始终是一种独立的研究方式。
第二节 个案研究的特征与设计
一、个案研究的主要特征
作为一种特定的定性研究方式,个案研究具有一些区别于其他研究方式的突出特征。
(1) 焦点特别集中, 对现象的了解特别深入、特别详细。
个案研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集中于一个(或少数几个)特定的个案,展开深入、详细、全面的研究,以达到最好的认识和理解。正是通过对事物进行深入的洞察,研究者才能获得非常丰富、生动、具体、详细的资料,能够较好地反映出事物或事件发生、发展及变化的过程,而且能为后来较大的总体研究提供理论假设。同时,个案研究特别注重个案的整体性。它通过尽可能全面、详细地收集个案的各方面信息,以保证个案的完整性。它也注意到特定个案与社会背景之间的关系,力求在自然情境下来深度地了解个案,并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呈现出一个丰满的、完整的个案。
(2) 可以利用多种不同的资料来源和多种不同的资料收集手段。
关于个案研究中的资料来源,学者殷认为,“在个案研究中有六种证据来源,每一种都有各自的优势和缺陷。它们是:文件、档案记录、访谈、直接观察、参与观察和人工实物。但是,没有理由说个案研究不能包括通过问卷获取的定量数据”①。虽然个案研究中最经常使用的是参与观察、深度访谈等定性研究方式,但实际上可以采用多种不同性质的资料,比如,个人访谈资料、参与观察资料、现有统计资料、现有官方文献、问卷调查资料等等。而为了收集这些不同类型的资料,个案研究中也可以采取多种不同的方式,如深度访谈、参与观察、问卷调查、现有统计分析等等。因而,在一定意义上,个案研究不完全是一种定性研究方式,尽管其主要特征和大部分的个案研究都是相当定性的。它同样可以利用定量的资料来源,也可以使用诸如问卷调查、现存统计资料分析等定量方式。比如,在对一所中学进行的个案研究中,既可以采用参与观察的方式去了解学生日常的学习、教师平常的教学情况,又可以采用深度访谈的方式收集学校领导关于教育方针、办学模式、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也可以通过查阅和统计学校教学档案等数据资料,分析学校历年高考成绩、升学比例等方面的变化,还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中学生关于学校生活、师生关系、职业理想等方面的信息。当然,具体采用什么方式、收集什么资料,都应围绕研究所要回答的问题特别是围绕研究的焦点来决定。
(3)个案研究主要用来提出概念和建构理论,但也可以用来检验理论。
个案研究方式虽然主要用来提出概念和建构理论,但也可以用于检验理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个案研究中的“理论检验取向与理论建构取向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由一组非常明确的命题开始,看其与现实生活情景是否符合。而后者仅以一个问题或一个基本命题为开端,通过对真实个案的观察和测量,进而获得更为明确的理论或一系列命题”②。一般情况是,个案研究用来检验理论时,往往只是对否定理论起到较大作用,即当个案研究的结果与理论不符时,我们就有理由怀疑理论的正确性。而当个案研究的结果与理论相吻合时,也不能说理论得到了“证明”,而只能说理论得到了这个特定个案的“支持”。
(4) 研究结果难以进行概化和推广。
个案研究所具有的深入、全面的特点是其明显的长处。而其最大的不足也是其最困难的一个方面,是如何发掘个案研究所具有的概括意义。或者说,个案研究最主要的不足就是个案研究的结果在推广和概化上存在明显局限和困难。一般来说,研究者除了对研究对象进行详细、全面的描述外,更多的是努力从所研究的具体个案中抽出一些有价值的概念、命题,或提出一些具有更深刻理论意义的研究题目,为后继的研究提供一些有启发性的思路和有价值的方向。通常很难将个案研究中所得到的结果作为普遍的结论进行推广。
二、个案研究的设计
有学者指出,“一个有严格科学性的个案研究和任何其他方法一样,在设计上要能回答所提出的问题。也就是说,研究者在选择场所、事件、参与对象、时间时心中要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并清楚自己的期望和偏见(Maxwell,1996;Silverman,1993)。所收集的数据通常应该有不同的来源,运用不同的方法,并由其他研究者所证实。不仅如此,对个案的叙述要利用原始证据并提供足够的细节,从而使读者能够判断结论的效度(Yin,2000)”①。 根据他们的看法,在进行个案研究设计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是个案研究设计同样必须以回答研究问题为目标,即研究设计的出发点同样还是研究问题。个案研究的方式本身只是研究者为回答研究问题所采取的一种具体途径。正是研究问题决定了在研究场景、事件、参与对象以及时间等一系列具体设计内容上的选择。换句话说,每一项具体内容之所以被选择,主要是因为可以很好地帮助研究者实现回答研究问题的目的。因此,在进行个案研究设计时,研究者首先要能够清楚地认识和说明采用个案研究的方式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同时还要清楚认识和说明开展这项个案研究的总的目的。只有目的明确了,指导思想才会有方向,研究设计的具体环节才会更加清晰。 第二是要选择和决定研究所依据的个案。恰当的个案选择是研究得以顺利开展和取得预期效果的基础。研究者要事先确定并清楚说明选择个案的原则和标准、所选择的个案的特征和边界是什么、研究所要考察的是一个个案还是多个个案等等。同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对个案的选择,除了其他方面的因素外,个案特征与研究目标之间的适合性、个案便于研究者接近和接触的便利性或可行性,无疑是两个最重要的标准。在研究设计中要能够充分说明,研究之所以选择甲个案而不是乙个案或者丙个案,是因为甲个案对于实现研究的目标来说最为有利,或者是对于研究者接近个案、深入个案的生活环境、获得个案的各种资料来说最为便利、最为可行。当然,这两个标准之间可能会出现冲突。不同的个案在这两方面往往也是各有利弊的。比如,甲个案可能更适合研究的目标,但十分难接近和接触;而乙个案则正好相反,非常容易接近和接触,但对于回答研究的目标来说却不太合适。此时,就需要研究者在这两方面进行认真权衡和取舍,努力寻找和选择在两方面都能够达到相对最优的个案。 第三是个案研究中要尽可能运用多种不同的资料收集方法去收集来源不同的资料。个案研究的资料可以是来源于深度访谈、参与观察所获得的以文字记录为主要形式的实地资料,可以是档案资料、行政统计数据、问卷调查或测验结果等等。只要是能对全面、深入了解、描述和分析个案有作用的,都应该去收集。例如,美国学者沃尔顿(Walton)在他对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欧文斯谷的一个社区进行的个案研究中,就利用了各种形式的资料,“包括直接观察、正式与非正式访谈、普查数据、地图、老照片和旧报纸、各种历史文件和官方记录等”。特别是作为一种研究方式,个案研究既“可以基于定性材料,也可以基于定量材料,或者同时采用定性材料和定量材料。除此之外,案例研究也并不总是把直接的、详细的观察作为证据的来源”①,即并不一定非要通过民族志观察或参与观察来收集资料。在研究某些问题时,研究者甚至不需要离开图书馆。这也即是说,个案研究的资料收集方法也是依资料来源和性质的不同而不同的。资料收集过程既可以是像民族志、实地研究、参与观察那样通过深入实地、较长时间的参与和观察来实现,也可以完全不采用那些方法,只通过收集和分析文献档案资料来完成。总之,多种方法的运用和多种资料来源的利用既是个案研究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个案研究设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是要注意研究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在个案研究的设计中研究者做出各种选择时,要十分清楚这种选择带来的或可能带来的各种局限。无论是研究地点的选择还是研究对象的选择,个案研究的设计中往往都会有比定量研究更多的主观考虑,各种选择上的主观因素也会更多一些。因此,研究者在考虑如何更好地回答研究问题的同时,也要考虑自己所做出的每一种选择和决定对研究对象、研究资料以及研究结果造成的各种可能影响。 第五是要以原始证据而非其他二手的或转述的证据为主,并要提供反映这些证据原始特性的充足细节。原始资料的收集和展现,是个案研究的一个特色,也是其得出研究结论的基础。强调资料的原始特性以及资料的细节,或许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要通过这些细节来向读者表明证据所具有的客观性特征,即表明证据并非研究者个人的特别是主观的产物;二是便于读者通过对这些原始证据的审查和检验来判断研究结论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此外,研究者在设计一项个案研究时,同样需要以研究计划书的形式将自己的设计和思考写下来。我们这里列出一位学者对一项个案研究的研究计划书里需要包括的内容做出的建议,作为撰写个案研究计划书时的参考。一项个案研究的研究计划书里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清楚说明个案是什么,包括对它的边界的识别; 清楚说明对这个个案进行研究的必要性,以及这项个案研究的总的目的; 将总的目的转变成特定的目的和研究问题(这些问题会在早期经验性工作中产生); 说明这项个案研究的整体策略,特别是说明是一个个案还是多个个案; 表明将收集什么样的资料,从谁那里收集,以及如何收集; 表明将如何分析资料。①
三、个案的选择
由于个案的选择是个案研究设计中一个相对重要的环节,因此有必要专门进行一些说明。一般情况下,研究者对个案研究中的个案选择主要采用目的性抽样的方式,即根据自己的判断来进行选择。而个案研究中选择个案的最重要依据,还是根据回答研究问题的需要。有学者总结并区分了九种个案选择方法,并认为这些不同的个案选择方法形成了九种不同的个案研究类型。这里仅对研究者在个案研究的具体实践中采用较多的几种方法略作介绍。
选择典型个案
选择典型个案是研究者在个案研究中使用最多的个案选择方法。这种个案选择方法往往包含着一个潜在的假定,即典型个案在同一类型的个案中具有较好的代表性。用定量研究的语言来描述,就是这种典型个案代表了某一现象的典型值。其“典型性可以理解为在某一特定维度上的均值、中值或者众值”②。通俗地说,这种典型个案常常意味着一类现象的平均水平。采用这种方法的一个很好的例子是林德夫妇的《中镇》研究。他们希望挑选一个尽可能代表美国当代生活的中等城市作为个案来展开研究。为此,他们列出了一系列标准,比如气候温和、足够快的发展速度、现代的工业文化、不存在显著的地方特色或严重的地方问题等。在考察和比较了许多城市后,他们最终认为印第安纳州的曼西市比其他美国中等城市更具代表性,或者说更具典型性。当然,这种选择典型个案的方法在实践中也会有一定的局限。有些典型特征的判定主要依据主观分析,而即使像林德夫妇这样根据若干变量上的分布特征来选取个案的方式也会由于不同个案在不同变量上的不同表现而变得难以取舍。
选择极端个案
所谓极端个案,指的是在研究者感兴趣的变量上具有极值的个案。如果把研究者感兴趣的变量看成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连续体,那么极端个案就是这个连续体的端点。选择极端个案展开研究,往往是为了更好地凸显研究者所关注的焦点问题。比如,美国人类学者冯文博士研究中国青少年在独生子女政策下成年的问题时,就选择了8个极端个案。她用“社会经济地位”和“学习成绩水平”建立了一个十字交叉的坐标系,而选取的8名学生分别是处于这个坐标系所构成的田字格四个顶点的人,其他青少年则全部处于四个方格之中。③纵横两个坐标的端点之间是一种逐渐变化的状态,即无论是学习成绩水平还是社会经济地位,都是一个有着不同程度的、逐渐变化的连续变量,而不是一种简单的二分变量。在两个坐标所构成的田字格的四个顶点之内,存在着大量非极端的个案。作者之所以选择处于四个顶点的极端个案而不选择代表性更大的典型个案,是因为这种反差更大的极端个案能更好地凸显出社会经济地位、学习成绩水平这两个变量对独生子女青少年的“主体性、体验、渴盼”的影响,且能够在与研究对象相关的社会现象上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选择反常个案
如果说极端个案是相对于在某个变量上的均值而言的话,那么反常个案往往“相对于因果关系的某个一般模型而言”。“反常案例分析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寻求新的——尚未被详细阐述的——解释。”①一般来说,研究者选择支持自己论点或理论的个案是相对容易的。但同时,这种个案的说服力也是相对差的。如果研究者选择一个与自己的观点或理论明显“相反”的个案,其所得出的结论的说服力就会更强,对理论的检验效果就会更好。有时还能因为意外的发现而产生事先未曾预料的经验概括和理论命题。此外,研究者通过分析反常个案,可以去寻找这个反常个案会如此不同的原因,并进行解释,这也可能起到对已有理论进行修正或澄清的作用。比如,李普塞特等人对国际印刷联盟(International Typographical Union, ITU)工会的研究就是一个较好的例子。还有学者认为,“通过寻找相反的和类似的案例,一个狭窄的案例分析被拓展为对一个更大实体的解说。因此在最后的阶段,研究过程发展为对一个更大实体的探讨”②。这也即是说,通过将相反的个案与相似的个案进行比较分析,往往可以得出更多的结果,能够解释的现象范围也会更大。
选择拥有丰富信息的个案
在实际研究中,一些研究者也经常采取这样一种个案选择方法,即选择那些在研究现象中拥有丰富信息的个案,特别是对于研究来说是关键信息提供者的个案。 $^{③}$ 这种个案选择方法所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所选择的个案要拥有丰富的信息。显然,拥有丰富信息的标准对于满足个案研究所需要的深入、全面、详细的特征来说,特别重要。而那些关键信息提供者往往比其他个案更多地了解和掌握着与研究者关注问题相关的信息。选择他们作为研究的个案,无论是在获得各种相关信息的数量上还是信息的重要性程度上,都会比选择一般个案的效果更好,收效也更大。比如,如果要了解三峡移民搬迁、安置的动力机制和实施困难,在三峡库区移民大县中选取一个负责移民工作的乡镇长作为研究的个案就是一个很好选择。因为他既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移民政策,接受省、市、县等各级政府移民部门领导工作安排,承担当地移民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同时又作为具体组织、布置、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联系各村干部和解决广大移民在搬迁、安置中各种矛盾和困难的关键人物,可以为研究者提供丰富、深入和独有的信息。
选择不同类型的个案
对于多个案研究来说,在个案的选择上研究者除了要依据回答研究问题的需要,按上述某种标准来考虑外,往往还会考虑到另外一种因素,即个案之间要有利于比较。因此,在选择个案时往往会关注不同类型的典型。比如,在对农村社区的多个案研究中,研究者往往会根据研究问题,选择经济发展好的、经济发展中等的、经济发展差的乡村,或者选择东部的、中部的、西部的乡村作为对象,以利于比较研究。有时研究者希望尽可能反映研究对象整体的状况,采用一种分类的选择方法,即先按一种、两种或多种标准将现象总体划分出不同的类型,然后在每一种类型中选择一个个案开展研究。前述冯文博士的研究中,她实际上是根据“社会经济地位”“学习成绩水平”以及“性别”这三种标准将学生进行了分类。如果不是选择极端个案而是从中选择典型个案的话,就可以更好地反映学生总体中各类学生的一般状况。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无论研究所选择的个案是典型的、极端的、反常的或是其他类型的,研究者都必须就做出这样选择的理由给出清楚的说明和解释,并最好有其道理。同时,还要对个案的情况和可能的局限进行详细的介绍,以便于对其研究感兴趣的其他研究者充分了解、认识其研究结论的意义,同时更合理地使用其研究结果和结论。
四、个案研究的一个例子①
这里,我们举一个运用个案研究方式开展研究的例子,以具体说明个案研究设计的若干要点。有研究者针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现实,以一个国有企业在分厂制的基础上建立企业集团公司后从盛极一时走向衰落的过程为例,探讨了“为什么内部市场机制会失败”的问题。
研究问题及其背景
改革以前中国国有企业的效率低下早已是一个公认的事实,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此进行的将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内部的改革是否解决了这个问题呢?在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企业成立集团、做大规模成为时髦(Keister, 2000),但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借此而取得效率和竞争力意义上的成功。 这是研究者提出研究问题的大的背景。而作者通过描述“一个采用内部市场机制未获成功的个案”,提出了一个实证问题:“内部市场机制为什么会失败?为什么会采用这种当时流行但事后看来并不成功的机制?”作者研究这一个案所希望探讨的理论问题则是:“效率理论和权力理论,谁更有能力解释内部市场机制的采用和失败?”
研究方法
由于作者的研究对象是现代企业,而作为单个研究者来说,无论是其精力、能力等主观条件还是时间、经费等客观条件,都不允许她以多个企业为对象来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因此,研究者采用了个案研究的方法,选取了一个集团公司作为个案进行深入研究。这是一个在研究者关心的主题上具有典型意义的个案。用研究者的话说,“是一个内部市场机制不成功的个案”,或者“用中国流行的术语就是一个承包制不成功的个案”。
研究者在对这个个案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采用的是深度访谈、参与观察以及历史资料收集等方式。这是由研究对象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同时这些方式也是个案研究中最常见的资料收集方法。“调查注重对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分析,也较为注重不同部门的人员对同一事件或同一重大项目的描述与身处其中的经历。”“访谈对象主要是与组织结构的历史与现状有密切关系的、在集团公司一级或子公司一级的组织中承担经理或副经理职务的管理人员,被访者有40人。”选定这些人作为访谈对象,主要是因为这些人可能更加了解集团公司发展变革的历史和过程,特别是更加了解公司制度制定与人事安排等相对内部的同时对集团公司意义重大的情况。当然,从研究的角度来看,还可以补充普通技术人员、工人作为访谈对象,这些人所了解的情况虽然有可能不及前者清楚,但毕竟同样是所研究的“整体性个案”中的一种“嵌入性个案”,从他们那里所获得的资料和信息,可以帮助研究者从另一种角度来看待和评价同一件事物和同一种过程。也只有从各种不同的组成元素中收集信息,研究者才能得到研究对象的完整画面。
研究结果和结论
通过对该个案在 1994 年至 2000 年期间实行集团公司/子公司制度失败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者归纳出割裂资产专用性造成的内部协作费用和无效的监督制度以及相应的代理费用,是内部交易费用上升的原因。同时,内部市场机制失败还有效率方面的原因。该研究发现,国有企业致力于提高内部效率的改革,即实行集团公司/子公司制度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反而在某些方面降低了效率。该研究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资产专用性被割裂是内部交易费用的一个来源的假设”,为今后对不同行业的组织形态变迁进行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化命题。
第三节 个案研究方式的意义与应用
一、个案研究方式的意义
作为一种特定的研究方式,个案研究为研究者探索社会现象提供了一条特殊的路径。我们可以从两个不同角度来认识个案研究方式所具有的意义。
首先是从研究目标的角度。在人们认识和探索社会现象的过程中,选择哪条研究路径、采用哪种研究方式,往往主要依据研究所希望达到的目标。而从前述个案研究的三种分类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从事个案研究实际上有着三种不同的目标。一是聚焦于某个特定个案,力图深入、全面、详细地掌握这一个案尽可能多的资料和情况。这类研究的意图不在于普适性,而只是在于理解这一特定个案的复杂性、整体性以及这一个案所处的背景。斯达克所说的“内在的个案研究”就是这种个案研究的例子。二是力图从对特定个案的详细了解和分析中归纳出、总结出某种内在的关系、原因或机理,以便为理解这一特定类型的现象提供一般性的理论解释,供后续研究者进行检验和验证。三是通过对多个不同类型个案的深入了解和比较分析,力图能够反映出某一类现象整体的一般状况。因此,个案研究方式至少在上述这三个方面能为研究者提供帮助。
其次是从“研究对象的数量”与“研究的深度和强度”之间关系的角度。在许多情况下,研究者都会面临这样一种境地,即要在“研究对象的数量”与“研究的深度和强度”这两个目标之间进行选择和权衡。研究者在研究方式的选择上,往往也要根据研究问题和研究目标,在二者中作出某种权衡和取舍,也可以说要在“研究对象的数量”与“研究对象的特征数量”之间进行权衡和取舍。因为研究者的精力、能力是一个恒定的量。如果希望“研究的深度和强度”越大,或者希望了解和认识“研究对象的特征数量”越多,“研究对象的数量”就只能越小。反之,如果希望“研究对象的数量”越大,那么,“研究的深度和强度”就只能越小,或者说希望了解和认识的“研究对象的特征数量”就只能越少。这样来看,调查研究是取“研究对象的数量”、重“多个研究对象之间的比较”,而放弃“研究的深度和强度”、放弃“研究对象的特征数量”的典型;个案研究则是相反的极端,即是取“研究的深度和强度”,或者说取“研究对象的特征数量”,而放弃“研究对象的数量”、放弃“多个研究对象之间进行的比较”的典型。因此,当我们需要对社会现象达到全面了解、深度理解时,个案研究就为我们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方式。
当然,由于研究者采用个案研究的目的、对象、场景的不同,其方法意义可能远不止上述几种。比如,我们可以列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来进一步说明个案研究方式在具体研究中所具有的意义。
英克尔斯等人曾经进行过一项著名的有关人的现代性的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写成了《从传统人到现代人:六个发展中国家中的个人变化》一书。在这本著作中,英克尔斯等人专门用了一章的篇幅介绍他们精心挑选的两个个案。这两个个案一个是农民,一个是工业工人。他们具有“共同的背景和相对的观念”。比如,他们成长于同一个国家(孟加拉国),15岁以前都生活在农村,都没有任何城市环境的生活经历,都是穆斯林,都没有受过教育。但他们在“心理素质上却有显著不同,无论是对世界的了解程度,对自身的感觉,还是对他们与其他人的关系”①,二者之间都有很大差异。
对于他们这项宏大的、以定量分析为主要特征的研究来说,这两个个案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在他们总共访谈过的6000多人中,拿出这样两个个案进行比较,英克尔斯等究竟想说明什么?
他们并不是希望通过对这两个个案进行定性分析得出研究结论,而是想用它们来说明下列三件重要的事情:第一,他们从理论上所发展出的、与人的现代性的测量密切相关的这些观念的确可以实际运用,即它们具有真实性和可用性。研究者的确可以用他们所发展出的这些观念来“标识”实际生活中的个人的某些心理素质特征。如果不能在实际中运用,再好的理论概念也只能是哲学家头脑中的抽象名词。第二,关于个人现代性的不同度量在一个简单的特征中可以是前后一贯的。这种模式的出现说明,给每个人以一种单一的评分来表现他的综合现代性是有意义的。第三,它们使得研究者对“个人现代性不完全是受到较高教育的反映”的假设产生了自信。它们向研究者展示出“一个人可以未得教育之利而在精神上变得现代”①。
以上三点显然为英克尔斯等人的人的现代性研究提示了一条可行的途径,提供了一种可行的方案,也提出了一个有价值的研究假设。更重要的是,它们给了研究者一种按其研究框架和研究思路进行这一研究的信心。在正式的、大规模的、定量的资料收集和分析展开以前,研究者已经对完成这一探索心中有数、心里有底。从这个例子中,我们也能进一步加深对个案研究意义的理解。
二、个案研究方式的应用
不同的社会研究方式具有各不相同的特征,也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研究场景和探讨不同的研究问题。有学者指出,“大多数定量研究都是从大量个案(30~3 000个)中收集信息的,而且研究关注这些个案的少量特征,而不是像个案研究一样对每个个案进行详细的调查”②。了解并熟悉个案研究方式的特征,有助于我们在实际社会研究中正确选择和合理运用。
个案研究方式所具有的深入、详细、微观、对象集中等特征,使其更适合于探讨特定研究对象的方方面面,也适合于从特定的研究对象中发展出解释一类现象的理论概念和命题。从实际应用中看,在不同的学科中,个案研究方式所关注的对象有一些不同。比如,在社会学中,个案研究较多地被用来研究特定的群体、社区以及组织。怀特教授的《街角社会》对街头青年帮派的研究、林德夫妇的《中镇》研究就是这方面典型的例子。在教育学中,学校、班级常常成为研究的个案。而在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等学科中,个案研究又最经常地被用来研究特定的个人。
当然,在选择和运用个案研究方式时,除了要对个案研究方式的特征有所了解外,关键还是要看自己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或者说要看研究者究竟对什么样的问题感兴趣。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适合采用个案研究的方式,就像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适合采用调查研究的方式一样。
举例来说,一个研究者如果打算探讨与育龄人口二孩生育意愿有关的问题,那么在选择个案研究方式前,应该问一下自己:你究竟对与二孩生育意愿有关的什么问题感兴趣?你如果是对一个一孩家庭如何决定是否生育第二个孩子的问题感兴趣,对这种家庭内部的生育决策过程、对夫妻决策的内幕感兴趣,就应该采用个案研究的方式(比如选择三五个或者十个八个不同的家庭进行深入的考察)。但是,你如果是对究竟有哪些因素(比如妻子年龄、妻子职业、夫妻受教育程度、一孩性别、家庭收入等)影响着人们做出生育或不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决策感兴趣,就应该采取调查研究的方式。因为调查研究所关注的是这些因素(即妻子年龄、妻子职业、夫妻受教育程度、一孩性别、家庭收入等)与二孩生育决策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像个案研究那样关注家庭内部具体发生了什么。
对于个案研究方式的应用问题,学者殷的看法是,与其他形式的社会研究一样,个案研究也可以用于探索、描述和解释三种目的。探索性个案研究的“目的在于定义将要研究的问题或假设,或判断预定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它常常被看作进一步社会研究的前奏,特别是进行大规模抽样调查的前奏;描述性个案研究的目的主要是提供“对现象及其情境的完整描述”;而解释性个案研究的目的则是“提供因果关系的信息——解释事情是如何发生的”①。他还按照个案的数目和研究的目的这两种维度,进一步将个案研究划分为六种不同的类型,即单个案的探索性研究、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以及多个案的探索性研究、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他的看法为个案研究的应用做出了相对系统的说明。此外,他还认为,个案研究“是探索难于从所处情境中分离出来的现象时采用的研究方法”②。他的这种看法强调了情境的重要性、与情境密切相关的研究的困难性,以及个案研究方式对解决这种困难的适用性。
总之,个案研究不仅可以为人们认识某一特定的社会现象提供深入、丰富、细致的描述或者为复杂的因果联系提供更多证据,同时也可以用来发展新的理论、提出与现有理论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假设。比如对一个特定群体或组织进行深入的个案研究,可以通过对这一群体或组织的构成、内部关系、文化规范等方面丰富的描述,产生解释特定群体或组织行为的合理假设。
三、个案研究的优缺点
个案研究作为一种特定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式,具有其他各种社会研究方式所不具备的一些突出优点。第一,个案研究可以帮助研究者详细、全面、深入地描述、了解许多特殊的、不寻常的以及目前还不被人们了解和认识的现象,增加人们对这一类现象的认识和理解。第二,由于个案研究所具有的深入性、详细性特征,因而它比调查研究等方式的效度相对更高。第三,个案研究通过对各种不同来源的资料的详细描述和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现象之间因果关系的复杂性。第四,个案研究通过揭示某些典型个案的重要特征,不仅可以发展出对某一类个案更为深入的理解,还可以为经验结果的概念化以及形成相关理论命题提供重要帮助,特别是便于归纳出相关的理论概念、假设和命题。第五,个案研究特别适合于对相关的社会过程以及因果机制的细节进行分析探讨。第六,通过选取特定的个案展开研究和分析,不仅有助于构建新的理论,还可以用来对现有理论进行验证。第七,个案研究的结果也常常为后续大规模定量研究中相关概念的经验测量提供可靠的基础。
当然,个案研究方式在具有上述众多长处和优势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具有一些明显的不足和局限。首先,个案研究的结果通常只能反映所研究的特定个案,很难将研究结论推广到更大的范围。这也是个案研究经常受到责难的方面。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下面做进一步的分析。其次,相比于实验研究、调查研究来说,个案研究往往缺乏严密的、明确的、固定不变的程序,因而更容易受到研究者主观因素的影响,给研究结果带来偏差。最后,个案研究与实地研究一样,在具有较高效度的同时,其信度往往相对较低,即对于同样一个现象或问题,选取不同的个案进行研究时所得到的结果之间往往具有较低的一致性。
第四节 个案研究结果的推广问题
个案研究方式在实际应用中,最经常遭到质疑和批评的就是个案研究的结果不能进行推广(也称为概化,即 generalization)。这也即是说,人们往往认为个案研究的结果不能提供科学归纳的基础,即研究者不能从对一个个案的研究中归纳出普遍的结论。比如,对于一项个案研究的结果,人们往往会质疑:“仅从这一个案所得到的结论能说明什么?”或者说,“从对单独一个个案的研究中所得到的结果能够应用到更普遍的情形中吗?”
对于这种质疑,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并非所有的个案研究都以推广为目的,即对于那些本身就不是想要将结果进行推广的个案研究来说,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一个研究者如果只是希望搞清楚某个特定个案内部的种种复杂性,或者只是希望弄清楚某一特定个案发展变化过程的来龙去脉,以及这一过程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因素,以了解和认识其独特性,就可以采用个案研究的方式进行研究,而根本不用去考虑能否推广的问题。二是,个案研究的推论与定量研究中通过大规模随机抽样获得数据所进行的推论有很大不同。概括地说,定量研究中的推论是建立在概率统计原理基础上的或然性推论,而个案研究中的推论则主要依据的是事物内在的相似性推论。
那么,如何从个案研究中得出可推广的结果或结论呢?学者们提出了几种不同的方法。有的研究者指出,从个案研究中得出的结果或结论,通过两种方式可能会产生可推广的结果:“一种是通过概念化,另一种是通过形成命题”。所谓概念化,指的是“研究者发展出一个或多个新的概念来解释所研究的某些方面。的确,要发展这种新概念,可能要求那种只有在个案研究中才有可能做到的深入研究”。而所谓形成命题,则指的是“研究者基于所研究的个案,提出一个或多个连接个案内概念或因素的命题——这些命题也可以称作假设”。“在传统的定量研究中,我们常常是始于命题或假设——它们是研究的输入;而在个案研究的过程中,我们结束于它们——它们是研究的输出。” $^{①}$ 这也即是说,为了将个案研究的结果进行推广,应用到更广泛的情景中,研究者必须要在上述这两件事上进行努力。还有的研究者则通过类比实验研究认为,可以通过对多个不同类型的个案研究来达到将研究结果进行推广的目的。他指出,“科学发现极少是基于一个实验的,它们通常都是根据在不同条件下进行的一系列实验得来的。案例研究也可以采用类型的方法,设计多案例研究,使其能够相互印证” $^{②}$。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明白,任何一个个案,往往既具有在某些方面与其他个案不同的特性,也具有在另一些方面与其他个案的相似性。“问题在于我们究竟是希望聚焦于特定个案的独特之处,还是聚焦于它与其他个案的相似之处。”而“这实际上涉及指引一项个案研究的研究目的和研究问题。当推论是研究目标时,我们聚焦于个案中潜在的一般性因素。个案研究资料的分析必须被引导到一个足够抽象的层次。概念越抽象,就越能够进行推论。发展抽象的概念和命题使分析高于简单描述。通过这种方式,一项个案研究就能够贡献出有潜在推论能力的发现”③。回顾我们在第三章谈到的检验理论的研究与建构理论的研究,就不难理解,作为定性研究方式之一的个案研究同样遵循的是一种建构理论的逻辑。其最终的目标就是要从具体的经验现实中抽象出、概括出、产生出能够解释和说明某一类现象的概念、命题和理论。这也即是说,与调查研究等定量研究通过概率抽样和研究样本,并通过统计分析来推论总体的方式有所不同的是,个案研究通过从资料中进行抽象、形成概念和发展命题来达到对一类现象的理解和说明。
关于个案研究的概化问题,还有学者指出,“如果所选择的案例是因其特殊性或极端特征被选中的,这可能就不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它是不寻常的,也许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它是有趣的。然而,除非研究者能够证明所研究的案例是典型的,否则从研究结果中概化是有问题的”④。这段话包含两个观点:一是如果个案是特殊的、极端的,显然是不能概化的。而研究者的目标也不是想去概化,研究者选择其进行研究是有着其他目的的。或者说,这种特殊的、极端的个案具有其他的意义和作用。二是如果想要从个案研究结果中进行概化,前提之一就是要选择有典型性的个案。只有具有典型性的个案才有将所得结论概化到与其相似的一类个案中的能力。当然,这里最大的挑战是,研究者如何识别、如何选择并能够证明其所研究的个案就是典型的。不解决这一问题,从个案研究结果中进行推广或概化同样无从谈起。
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方面来对个案研究的推广或概化问题进行一定的说明。我们知道,在医学、护理、法律以及社会工作等专业的教学中,教师经常使用经典的个案进行详细讲解,用来培训未来的医生、护士、律师、法官以及社会工作者。这种普遍的做法及其效果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个案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和认识具有一定的普适性。用哲学语言来说,就是在特定的个案中一定存在着一类现象所具有的共性的东西。因为如果说每一个个案真的都是完全独特的,与其他任何个案都完全不相同,即没有一点共同的特性,那么,这种以个案来进行教学的方式就没有什么意义,也不会有任何效果,个案教学的方法也不会延续下来。实际上,尽管世界上的确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但任何一片树叶却都会具有与某一类树叶相同或相似的特征。
本章要点
个案是一个有界限的系统,社会研究中最为常见的个案是特定的个人、某一群体、某一组织或者是某一社区。
个案研究就是使用任何合适的方法和资料,对一个(或少数几个)个案进行详细深入的研究。其最一般的目标是对个案达到尽可能充分的理解。
个案研究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内在的个案研究、工具性的个案研究以及集体性的(或多个)个案研究。
个案研究具有焦点特别集中,对现象的了解特别深入、特别详细,可利用多种不同的资料来源和多种不同的资料收集手段,主要用来提出概念和建构理论,有时也可以用来检验理论,研究结果难以进行概化和推广等特征。
个案研究的设计要以回答研究问题为目标,主要包含选择个案、充分利用各种资料来源、注意研究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尽量运用原始证据等。
实际研究中常见的个案选择方法有选择典型个案、极端个案、反常个案、拥有丰富信息的个案,以及不同类型的个案等。
个案研究不仅可以为人们认识某一特定的社会现象提供深入、丰富、细致的描述,为复杂的因果联系提供更多证据,也可以用来发展新的理论、提出与现有理论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假设。
个案研究中得出的结果或结论,通过两种方式可能会产生可推广的结果。
一种是通过概念化,另一种是通过形成命题。
基本概念
个案 个案研究 内在的个案研究 工具性的个案研究 集体性的个案研究
复习思考题
与其他社会研究方式相比,个案研究方式的突出特征有哪些?
研究者采用个案研究方式最常见的目的是什么?你怎样理解个案研究方式所具有的意义?
社会研究中选取个案的方法主要有哪几种?不同的个案选取方法的目的或作用有什么不同?
个案研究方式在研究资料的收集方面有什么样的特点?
与其他社会研究方式相比,个案研究方式的主要优点和不足分别是什么?
选择两篇采用个案研究方式进行研究的论文,讨论一下它们的研究结果及其推广问题。
你怎么看待个案研究结果的概化或推广?